一、不了解商標注冊中的限制性規定,且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二、商標注冊類別、項目選擇不恰當,布局不當且無法獲得充分保護
常見的誤區包括:
(1)誤選核心類別,放任不顧周邊類別。
(2)不了解類似商品或服務的判斷方法,遺漏了關聯類別、關聯群組。
(3)不關注區分表的更新,沒有及時查漏補缺。
三、商標使用不規范,被他人“撤銷”
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
如果一枚商標注冊后被閑置或實際上被閑置(不按照注冊的圖樣使用,超出注冊的范圍使用,使用但沒有留下證據材料等),則市場上的其他人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可以撤銷這些“閑置”商標的。
四、 商標管理不到位,被他人“搭便車”
企業在核心類別、關聯類別上申請、布局了商標并不是一勞永逸的,市場上“搭便車”的主體會不斷申請各種具有“欺騙性”的商標,以分流、吸引企業的潛在消費者,從而蠶食企業的市場份額。
因此,在企業商標的日常管理中,不僅要做到商標布局的查漏補缺、商標規范使用的管理,還需要及時監控企業核心業務類別上,其他市場主體的商標申請情況,對于近似、惡意的申請,及時通過監測了解進度并依據《商標法》規定的救濟措施阻止這類商標的注冊,維護自身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