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標受理號?
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完備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件后,商標局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商標局已受理其申請,并告之其申請日期。拿到這個商標受理號說明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件符合要求,申請手續齊備,因而商標局決定受理其申請。
但是,擁有商標受理號并不能證明商標是自己的,因為此時商標尚未核準注冊。發出《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后,商標局將對商標申請依法進行審查,從而決定是否核準注冊,注冊商標應該以商標公告為準。
那么拿到受理通知書,有了自己的商標受理號之后,能不能使用商標呢?
有了商標受理號之后可以使用商標嗎?
可以使用,但是需要注意商標在提出申請之后但尚未核準注冊前仍為未注冊商標,仍須按未注冊商標使用。而且這時候使用未核準注冊的商標是有一定風險的,如果使用該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影響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該行為的查處。
在使用已獲得商標受理號但尚未獲核準注冊的商標時,不能標注注冊商標的標記,取而代之的是標注“TM”標記。這樣做就是告訴公眾,這個圖形或文字是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使用的,不是名稱也不是廣告宣傳,這樣就可以避免它所標注的圖形或文字流入公用領域,而不能申請成為注冊商標。同時打上“TM”標記也是希望可以作為使用該圖形或文字作為商標的證明,在申請注冊商標時享有使用在先的權利。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