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閑置的原因有哪些?商標閑置該如何處理?閑置商標是指取得商標專用權后從未使用或長期不使用的注冊商標。出現這種注冊商標被閑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商標閑置的原因有哪些?
1、企業因經營范圍變更、改制、破產、商標注冊人死亡或終止等情況下,忽略對商標的處理,導致無人管理的商標;
2、因品牌發展、產品滯銷等原因被企業擱置不再使用的商標;
3、個人或企業惡意注冊用作投資的商標;
4、名企為保護品牌而注冊的防御商標;
商標閑置該如何處理?
1、商標注銷
商標注銷包括經申請注銷和商標局主動注銷兩種情況,在商標注冊人不想再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時,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注銷申請。商標局主動注銷的情況則主要有以下幾種:
對于商標已過有效期,企業也未辦理續展注冊手續的商標,我國《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2、商標續展或商標變更
企業因特殊情況忽略對商標的處理而導致的商標閑置情況,在商標有效期內的,如果想繼續保留該商標,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及四十一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可將該商標進行續展和變更,避免造成因無人管理而被商標局主動注銷的情況。
3、商標轉讓
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注冊商標所有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可以將其注冊商標轉移給他人所有。
申請注冊商標平均需要13個月,而且有因近似等原因被國家商標局駁回的風險,商標轉讓則只需6~10個月,轉讓的商標本身就是國家商標局已經批準的注冊商標,不存在駁回商標的可能,風險小。對需要商標的企業來說,商標轉讓的好處不言自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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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