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還沒注冊就使用的風險有什么?未注冊商標是指未獲得國家主管機關的注冊,使用人不具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未注冊商標不享有商標的專用權,不能援引《商標法》進行保護。那么,商標還沒注冊就使用的風險有什么?
商標還沒注冊就使用的風險 商標還沒注冊就使用的風險:
1.不受法律保護
《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所以說,企業使用未注冊商標的最大風險就是商標無法獲得相關法律的保護。企業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其他企業也能使用該商標。
舉個例子:A企業生產的"大地"牌拖拉機物美價廉,很受消費者歡迎。但A企業沒有注冊"大地"商標,其他廠家就紛紛在自己生產的拖拉機上打上了"大地"字樣出售,從而損害了A企業的利益。
2.容易遭到他人搶注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專用權只能通過商標注冊取得,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即誰先申請注冊,誰就擁有該商標的專用權。
如果企業使用的是未注冊的商標,一旦商標被他人成功搶注,企業可能就無法再繼續使用該商標,之前花費在宣傳該商標的人力、物力、財力都將付諸東流。
3.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
使用未注冊商標,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企業使用的未注冊商標若與他人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則有可能侵犯了該企業的商標專用權,從而引發商標糾紛,甚至會讓雙方對薄公堂。若最終認定企業確實侵犯了他人的商標專用權,還可能會賠償他人的經濟損失。
4.商標無法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在知識產權領域,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
我國的《商標法》規定只有成功注冊的商標才受到法律保護,才能形成商標權。如果企業使用的是未注冊的商標,該商標將無法受到法律保護,也就無法形成商標權,也就無法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在申請商標注冊的過程中,會遇見很多都是因為在先權利不能侵犯的,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有哪些在先權利是不能注冊商標的,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1、申請商標注冊的時候不可忽視在先企業名稱、字號權
他人在先登記、使用的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名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申請商標注冊將與他人企業名稱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請注冊為商標,可能導致相關公眾混淆,屬于對他人企業名稱權的侵犯。
2、申請商標注冊的時候不可忽視知名商品的商品名稱、商品外包裝、裝潢權
許多知名的商品都有著特有的商品名稱、商品包裝、裝潢權也具有區別商品來源的功能,因此也是受到相關法律權利的保護,這些也是屬于在先權利的一種。因此申請商標注冊的時候這些他人權利是不能夠忽略的。王老吉與加多寶就是一個非常好的典例:王老吉和加多寶主就在裝潢權上起過爭執,加多寶迫于壓力改為了金色包裝。
3、申請商標注冊的時候不可忽略在先著作權
申請商標注冊的時候,申請人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作為商標注冊申請使用,這一行為是屬于對他人在先著作權的侵犯。
4、申請商標注冊的時候不可忽略他人的姓名權
申請商標注冊的時候,如果自然人的姓名,未經許可,也不能將他人的姓名作為商標或者商標組成部分,因為這也是對于他人的姓名權的侵犯。
5、申請商標注冊的時候不可忽略他人的肖像權
自然人的姓名,未經許可,也不能將他人的肖像作為商標或者商標組成部分,但如果是本人申請的則允許通過,例如我們都熟悉的老干媽。
以上這些在先權利是不能用在注冊商標的,大家要注意規避,也希望大家在注冊商標路上能夠更加順利,早日取得自己想要的商標。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