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刑事處罰是怎樣的?商標(trademark)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術語。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注冊后,稱為“商標”。那么,商標侵權刑事處罰是怎樣的?
商標侵權刑事處罰 商標侵權刑事處罰:
現行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條到第二百一十五條都規定了侵犯商標權的刑罰,具體如下:
(一)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是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以他人一模一樣的文字名稱來注冊商標的話,這就很容易給市場的消費者造成混淆,而且正常情況下商標局在審查的時候也根本不可能予以通過的。無論是文字名稱或者是其他的形式,商標對于企業來說具有鮮明的辨識度,一旦被侵權就一定要積極維權。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